一、申请版权登记的好处 着作权登记有如下好处: 1、为维护作者或其他着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,有助于解决因着作权归属造成的着作权纠纷,并为解决着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; 2、有利于作品、软件的许可、转让,有利于作品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; 3、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,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。 二、版权登记范围 版权登记涉及《*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》*三条所列的作品,如文字作品、口述作品、美术摄影作品、影视作品、录像作品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。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、艺术和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、工程技术等作品: 1、文字作品; 2、口述作品; 3、音乐、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 4、美术、建筑作品; 5、摄影作品; 6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 7、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 8、计算机软件; 9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。 三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,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版权登记: 1、不受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; 2、**过着作权保护期的作品; 3、依法禁止出版、传播的作品; 四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撤消登记: 1、登记后发现有*四条规定的情况的; 2、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; 3、申请人申请撤消原作品登记的; 4、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。 五、材料要求: 申请作品着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有关证明和材料: 1、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着作权登记申请表; 2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,其中: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,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;着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,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、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。 3、权利归属证明; 4、作品的样本(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); 5、作品说明书(请从创作意图、创作过程、*创性三方面写,并作者签字); 6、作品登记委托书; 7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。